印章最初是一种各级官府的凭证,象征着朝庭的权威。任免官吏、发布文告、公文往来都要加盖印章,最初的功能和我们现在使用的火漆印很相像。纸张没有发明之前,往来的公文写在竹简木牍上,用绳子缚扎起来。
为防私拆就在绳子打结的地方凿一个方形的槽,在槽内填入湿黏土,在泥上打上印章戳记,干燥坚硬后叫做封泥,以封泥完整作为验收的质证。封泥的使用自战国直至汉魏时期。后来纸张和绢帛逐渐取代了竹片木板,印章逐渐由钤(qián)于封泥上转换为蘸朱红印泥捺印于纸上。随后,印章由官方逐步推广到民间,最先的时候士大夫们把它作为一种身份标识。
从现存的文献来看,我们可以追溯到战国时期。《左传》“襄公二十九年”中已经有了关于印章使用的记载。那时的印章通常称为“鉩”(玺,音同玺),有官鉩、私鉩之分。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为了更好地区分官印和私印,就规定皇帝专用的叫玺,一般官方和私人用的只能叫印。到了汉代以后,又把将军们用的印单独分离出来,并把其称为章。
就目前所知,唐代书画家尚未见有把自己的印章用在作品上。到了宋朝时,书画上开始加盖自己的印章,表明这是自己创作的作品或收藏品。因为这类印章只用在书画上,所以人们就把这种印章称为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