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禁渔期过后可以使用带轮的鱼竿、弹簧双钩吗?
区农业农村委于6月26日进行了回复:
您好!您咨询长江禁渔期过后是否可以使用带轮的鱼竿、弹簧双钩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已于2022年6月21日公开发布了《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将于2022年7月20日起实施,原《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渝农规〔2021〕9号)同时废止。
根据《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禁钓区、禁钓期之外,每名垂钓者应当使用一根鱼竿(鱼线),鱼钩钩尖总数不超过两个的钓具进行垂钓,但禁止使用下列工具或方法进行垂钓:(一)国家和我市公布的禁用钓具;(二)探鱼设备、视频辅助装置等工具;(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饵料、窝料;(四)以泥鳅、虾类等水生生物作为窝料;(五)利用船艇、排筏、其它水上漂浮物等工具;(六)钩宽超过2cm的鱼钩,钩宽是指钩尖到钩柄的最小距离。其中“国家和我市公布的禁用钓具”可参阅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以及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发布的《重庆市禁捕水域禁止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名录》。
目前,重庆市休闲垂钓协会已上线“渝钓通”微信公众号和“渝钓通”手机应用程序,向垂钓人员提供政策法规宣传、鱼类品种和禁用钓具识别培训、禁钓区和禁钓期提示等服务,垂钓人员可免费下载安装“渝钓通”手机应用程序(APP),进行实名注册,获取“垂钓码”。建议您和其他垂钓爱好者关注“渝钓通”微信公众号、下载安装“渝钓通”手机应用程序(APP),及时了解掌握垂钓的政策法规及相关知识。
非常感谢您坚持守法垂钓!以及对长江禁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相关信息见截图)
来源:万州网络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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