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公安局
9月17日18时许,共和县公安局黑马河派出所接到群众求助电话称:“在旅游专线小橡皮山段路边发现一只受伤的鹰,请求出警。”
派出所民警辅警即刻赶赴现场。抵达小橡皮山段后,于路基下的草地中发现一只猛禽卧于地面,行动受限。在热心群众的协助下,派出所民警辅警小心地将猛禽带回派出所,以便展开进一步检查与照料。
经查,该猛禽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草原雕,且为雌性成鸟,其左翼活动受限,虽未见明显外部损伤,但疑似左翼骨折,精神状态尚佳。鉴于草原雕的珍稀性以及救助工作的迫切性,黑马河派出所民警辅警迅速联系共和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与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将草原雕移交给相关工作人员,以便开展专业救治工作。
同德县公安局
“警官,我发现了一只受伤的鸟,左侧翅膀明显受损,我怀疑它是国家保护动物!”9月17日傍晚,一位群众焦急地踏入同德县公安局尕巴松多派出所,声音中带着几分急切。
值班民警辅警立即驱车前往现场。抵达后,民警辅警发现一只躺在地上、虚弱无力的鸟儿。经辨认,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猎隼。民警辅警一面将猎隼小心安置在鸟笼中,一面联系同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双方紧密配合,为猎隼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初步救治措施,并安排将其送往专业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进一步治疗。
兴海县公安局
9月19日12时21分,兴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唐乃亥派出所转警:“沙那寺附近有一只疑似保护动物的大鸟被电线缠住被困,请出警”。接警后,森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联同野生动物管理保护站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到达现场后,考虑到在电缆线上施救存在触电的危险,随即联系电力部门工作人员前来施救,经过电力部门工作人员近1个小时的努力,“大鸟”终于得到了救助。
经野生动物管理保护站工作人员确认,该“大鸟”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鵟”。经初步检查,该“大鵟”左爪骨折。随后,民警立即将受伤的“大鵟”送往野生动物管理保护站救助。
近年来,随着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种类及数量明显增多,海南州公安机关持续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环湖牧民群众也主动参与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明显增强,大联合、大保护的氛围日趋浓厚。
警方提示:遇到受伤、被困的野生动物,请第一时间联系公安或动物保护部门。同时,呼吁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如发现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请及时举报,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
原《救助野生动物 守护多样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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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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